作者:赵建坤邮政企业用户投诉服务管理报刊发行业务
摘要:某单位在2003年12月25日到邮政部门订阅了2004年全年的《中国工商报》数份。2004年2月初,该单位用户向邮政主管部门投诉,称其没有收到2004年1月份的报纸,而且邮政部门在1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向其作出任何说明,也没有将报刊款退还。邮政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经过调查发现,该单位订阅《中国工商报》时已超过该报的要数截止日期2003年12月20日。于是,邮政部门为该单位办理了2004年2月至12月的报刊改订手续,但没有通知用户;直到2004年1月末才办理了1月份《中国工商报》的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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