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开孟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审批外债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社会发展规划国外贷款外债管理
摘要:根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编制并下达年度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在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之后,再进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待外方承诺贷款、国内银行承诺转贷、设备正式招标前,项目单位通过地方发改委向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单位与国内银行正式签署转贷款协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到有关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手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