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汉亚可持续能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2005年2006年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市场准入能源法会议通利用者
摘要:2005年2月28日弟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弟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确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提出:“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为可再生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准入”开了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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