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吉; 吴玉雄登记备案制企业投资投资项目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投资体制改革主管部门指导意见热点问题广东
摘要: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2004年11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广东省是全国省级范围内率先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备案制改革的地区之一。此文就两年多来广东省的实践加以介绍,并就相关热点问题提出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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