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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责任

作者:张高陵行业协会改革社会责任商会改革改革开放30年国务院办公厅行业协会工作行业管理2010年

摘要:从1979年,针对我国工业体制只有部门管理而缺乏行业管理的状况。国务院提出“按行业组织、按行业管理、按行业规划”的原则。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出台。整整经历了28年。而2010年10月10日,全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在广州召开,则是改革开放30年,由行业协会商会的登记管理机构——国家民政部首次召开的全国行业协会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于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115家行业协会联合向全国广大行业协会发出的《全国行业协会社会责任倡议书》是这次会议的最大亮点。倡议书提出要坚持遵守法规、道德行为、以人为本、开放透明和持续发展等五项原则,履行推动社会发展、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表达及维护行业企业利益、协调及稳定社会、整合社会资源、引领及建树社会道德等六种社会责任。本刊独家发表《全国行业协会社会责任倡议书》的主要起草人,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促进会副秘书长张高陵研究员对行业协会商会社会责任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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