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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后我国要约收购制度的重构

作者:田婧股权分置要约收购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强制要约收购非流通股自主决定适用范围市场环境股份收购自愿性优越性临界线尊重自由运行控股公正公平分发

摘要: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差别的消除为要约收购制度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了充分发挥要约收购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优越性,作者提出适当提高强制要约收购的临界线,扩大自愿性要约收购制度的适用范围,尊重收购方在没有绝时控股的情况下自主决定股份收购比例的自由,同时完善与要约收购相关的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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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界

《中国商界》(月刊)创刊于1995年,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商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3654/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商界》是面向国内外理论、学术及各界人士的经济类理论刊物。以“引导中国商业走向、评书中国商界情态”为宗旨,是各级党政领导、商界精英、专家学者发表理论文章、交流经验、共同探讨商业生活问题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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