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反垄断法》释义之十

作者:王晓晔域外效力域外适用国际卡特尔外国企业竞争影响美国反托拉斯法美国法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竞争法

摘要:<正>按照反垄断法第2条的规定,我国反垄断法除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垄断行为,还适用于我国境外发生但对我国市场竞争有排除、限制竞争影响的垄断行为。随着该条实施,我国反垄断法将产生两个重要影响:一是其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在外国企业,如果它们在国外策划或者实施的限制竞争对我国市场竞争有重大的限制性影响;二是该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商界

《中国商界》(月刊)创刊于1995年,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主管,中国商报社主办,CN刊号为:11-3654/F,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商界》是面向国内外理论、学术及各界人士的经济类理论刊物。以“引导中国商业走向、评书中国商界情态”为宗旨,是各级党政领导、商界精英、专家学者发表理论文章、交流经验、共同探讨商业生活问题的窗口。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