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亚萌司法改革律师回避法律解释权司法公正回避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形象公正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实体公正价值取向基本法则公正价值法治理性法治精神法制保障法律规制法理基础程序公正逻辑
摘要:本文认为回避制度具有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司法形象公正的多重公正价值.而律师回避与回避制度的基本法则相悖,缺乏应有的法理基础;律师回避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悖,缺乏基本的法制保障;律师回避与建构司法公正的逻辑相悖,缺乏追求司法公正的法治理性.从我国律师回避的形成法律来看,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形式,也有悖于我国法律解释权的法律规制,不符合法律解释的现代法治精神与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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