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慈善法回答了50个难题

作者:方庆云民政部门捐赠人经营性活动应纳税所得额管理费用规定条件理事会成员捐赠支出限期改正权利转让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43号令签署公布。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由国家制定的慈善法,将我国慈善事业纳入法律轨道,使慈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代。为了更好地学习慈善法,依法办慈善,本人在学习慈善法基础上,根据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找出50个答案。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