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机构婚纱摄影婚庆服务收费项目
摘要:2月1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开始施行。《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而上述服务机构也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婚姻登记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民政部将通过执法检查等工作,对婚姻登记机关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加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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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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