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佳良为民服务专项经费社区党组织社区党员社区服务功能居民自治市委组织部经费使用
摘要:近日,江苏省昆山市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昆山市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从2016年起,全市每个社区将按每年20万元的标准,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专项经费将面向社区党员和居民,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问题,主要支持开展社区党建活动,开展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类工作,用于推动社区协商、居民自治、三社联动等自治管理类工作和用于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他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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