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慈善信托监管方式之嬗变:基于慈善法草案的思考

作者:栾东庆 魏艳慈善信托信托法监察人投资运作立法精神私益信托制度优势民政部门登记制度公益信托

摘要:慈善信托作为专章列入慈善法草案,体现了"宽进严管"的立法精神,需要政府部门、信托监察人、慈善组织、行业自律、社会公众的合力监管。一、我国慈善信托的发展慈善信托与传统慈善捐赠、成立慈善组织或参与志愿服务等形式相比,严格区分委托人、受托人、监管人的职责,在设立变更、资产隔离、投资运作、监督管理、运行效率等方面拥有诸多制度优势。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