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证书地方传真社会组织管理职能转移社会团体法人企业单位体制改革防灾减灾意识社会福利院第一时间
摘要:民政部改变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印制及征订方式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改变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印制及征订方式的通知》(民函[2015] 227号),通知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职能转移的要求,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此前由民政部统一印制及征订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的方式,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改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自行统一印制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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