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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制度转型时期的民政身影

作者:张宝砚转型时期婚姻制度结婚证书民政民国时期婚俗文化介绍人舶来品

摘要:"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红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这是一份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上的证词,读罢顿生温暖之余,亦可从中窥探出民国时期的婚俗文化。这份证书,既是结婚证明,又可算作结婚典礼的请柬。在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下面,每个人均加盖了各自的私章。介绍人是"媒妁之言"的延续,而证婚人、主婚人这两项,则是西方舶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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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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