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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应坚持“四个创新”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组织形态政府职能第三部门

摘要: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形态,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企业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被称为“第三部门”的各类民间性社会组织。目前黄岛区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区社会组织三大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的不断推进,社会组织已日益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元素。特别是随着新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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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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