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解庆谦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资格证书岗位调整民政局法定条件民政厅男朋友
摘要:娄某,男,35岁,2012年调入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任命为婚姻登记员。2013年2月取得省民政厅颁发的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因工作需要,2013-~f-4月5日民政局又将娄某由婚姻登记岗位调整到民政局其他科室。娄某在新岗位上班的第二天,他妻侄女小席和男朋友小甘找他申办结婚登记。小席和小甘符合结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所需证件齐全有效。只因登记处人多拥挤,不愿排队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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