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卢秀芬地名管理仙居县程序规范化管理条例政府审批地名标准化民政局建设单位
摘要:浙江省仙居县民政局四项举措力推地名命名工作规范化。一是依据法制化。严格依照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规、规章。二是程序规范化。地名命名程序严谨规范,先由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命名申请,填写命名申请表,说明命名理由,再由辖区的乡、镇(街道)提出初审意见,然后报民政局审核,最后报县政府审批。三是命名前置化。国土、规划、民政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从源头上实现地名标准化,各部门在审核、审批的过程中把好第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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