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陶澄滨民政工作法制工作精神价值职能履行法律制度发展历史组成政府
摘要:民政法制由"民政"加"法制"共同组成,前者是政府的具体职能,后者是贯穿职能履行的法律制度,总体是民政工作的组成部分。围绕近年来民政工作的开展,与民政法制的具体实践,探求更好发挥民政法制工作的实际作用,现拟综合民政发展历史、时势情形和手段改进等因素,尝试对民政法制的现实状况及自身价值,作一点分析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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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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