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水生婚姻登记工作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状况不和谐因素当事人工作人员户口本声明
摘要:当前,我们在婚姻登记工作中遇到了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2003年民政部制定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中“婚姻状况”,先由当事人填写未婚,离婚、丧偶的声明.工作人员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声明,确定婚姻状况,其他条件符合规定.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只能作为参考.导致了部分投机当事人欺骗、隐瞒对方,从而产生了家庭的不和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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