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婚姻登记中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作者:杨水生婚姻登记工作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状况不和谐因素当事人工作人员户口本声明

摘要:当前,我们在婚姻登记工作中遇到了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是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栏目不能反映真实情况。2003年民政部制定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中“婚姻状况”,先由当事人填写未婚,离婚、丧偶的声明.工作人员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声明,确定婚姻状况,其他条件符合规定.即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只能作为参考.导致了部分投机当事人欺骗、隐瞒对方,从而产生了家庭的不和谐因素。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政

《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