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传柳村委会换届选举贿选问题起止时间不明确性认定机关违法成本模糊性标的额
摘要:由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关于贿选的定义,存在着贿选起止时间上的模糊性,贿选人指向上的不全面性,贿选标的额和被贿选人数量上的不具体性、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规定上的不明确性,加之调查认定机关规定上的宽泛性,使得贿选的调查认定比较困难,从而导致贿选问题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呈现愈演愈烈之势。同时,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违法成本规定上的低廉性,进一步加剧了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解决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应当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和四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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