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海地名标志农村设置乡镇人民政府标准化处理建设单位使用习惯道路
摘要:农村地名标志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路牌、站台场牌等地名公共标识;另一类是村级指示牌,农户门(楼)牌。结合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农村地名标志的设置要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标准关。乡镇内的村级道路达到一定规模,都有必要进行标准化处理。这些道路首先由建设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统一上报地名办;其次,地名办对上报的地名进行审核:一是对道路通名、专名的用词性进行审核,二是对庸俗、媚俗的地名进行更改,三是审核道路是否重名,对重名的道路,如新建不久的进行更名,如年代久远且人们已使用习惯了的,采取加前缀或后缀的方式;最后,通过标准化处理后上报市政府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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