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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离婚非出本意 登记处依法行政不予受理

作者:张建国; 王丽不予受理依法行政离婚当事人婚姻登记处本意结婚登记手续民政局

摘要:2007年7月5日上午10时许,南召县城丹霞路西段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来了一对年轻人和一对中年夫妇。这对年轻人是来申请离婚的。经查验证件,男青年叫潘某,1979年9月30日出生,是H镇W村人;女青年叫薛某,1984年2月出生,系W镇C村人。进一步询问得知:潘在县城租房居住,靠卖煤球和雇人织地毯赚钱维持生活,2000年始与一四川籍女子同居,并生下两个小孩儿,现已与该女协议分手。薛某受雇在潘家织地毯,二人日久生情,瞒着父母,于2007年5月31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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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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