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元龙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社会福利事业社会福利体系实践社会主义构建和谐社会物质报酬
摘要:志愿服务(Volunteer Service)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自愿从事志愿服务的人为志愿者。切实加强领导,推动志愿者服务,对于探索构建新型社会福利体系,打造“平安浙江”,建设”文化大省”,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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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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