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田民新农村建设民政部门社会主义新农村责任民主政治权利社会发展国家经济生活权益依法维护以民为本
摘要: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肩负解决民生、发展民权、依法维护和保障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的民政部门,必须不断强化“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为民解困”的理念,坚持重心下移,把新农村建设任务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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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CN:11-1042/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政》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的办刊宗旨,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民政部的决策部署,宣传民政工作的发展成就和实践经验,交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和信息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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