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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十项措施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

作者:曾小晶; 彭明大余县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增长机制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偿标准养老保险制度生活保障制度江西省基本养老保险

摘要:江西省大余县出台《失地农民安置暂行办法》,从十个方面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问题。一是建立征地补偿费自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标准由县土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结合被征地农村村民的生活水平、农业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每年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行适时调整,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二是鼓励失地农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初次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交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每月营业额达不到3000元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各类中介机构对个体经营者涉及的各种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三是建立失地农民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县财政筹集专项担保基金,为失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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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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