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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房屋和用地面积受不受法律保护?

作者:徐国祥; 尤宝柱法律保护用地面积使用土地县人民政府太仓县县政府产权证书

摘要:我叫张锡圻,男,现年76岁,住江苏省太仓市城区中心(原太仓县改为市)南园村17号(1989年称南园居委会)。1951年经原太仓县政府浦太福县长任期时,政府发私房及土地权属证书(见产权证书),其中本人使用土地735.56平方米,没有转为农村集体所有的手续;1989年11月14日,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复查后,本人交了土地登记费用,由太仓县人民政府发给本人房地二证合一的《房屋所有权证》字第3-224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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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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