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收费项目江苏省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单位非学历教育政府定价招生简章
摘要:“中外合作办学单位举办高等学历教育,学费实行政府定价;实施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不得以外汇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江苏省日前出台的规定让该省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的收费从此“明码标价”。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民商》(CN:10-109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中国民商》以民营经济和科技为依托,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把科技转化为生产力,集导向性、开拓性、信息性、服务性一身。
省级期刊
人气 653421 评论 60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3500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517830 评论 78
人气 474578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