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贪污腐败行为台儿庄区行政村村干部廉政枣庄市山东省
摘要: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近年在各行政村都设立了廉政监督员,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规定各行政村的每一笔开支和收入,都必须由该村所有廉政监督员签字认可,否则不予下账。保障了廉政监督员参与监督村级各项事务从立项到实施的全过程,有效减少了村干部的贪污腐败行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监察》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中国监察》已正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
部级期刊
人气 140956 评论 18
人气 8081 评论 11
省级期刊
人气 5313
人气 4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