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答(十五)

作者:彭阳春色情活动问答违纪行为生理需要党内法规一般主体性心理

摘要:82.什么是进行色情活动的违纪行为? 答:根据《处分条例》第155条规定,进行色情活动,是指党员参加或者从事表现、反映男女情欲的以追求性刺激、性快感为目的,满足性心理或生理需要的活动,依照党内法规应当爱到党纪追究的行为。进行色情活动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是一般主体。第二,主观上存在进行色情活动的故意。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监察

《中国监察》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中国监察》已正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