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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房屋拆迁行为城镇房屋拆迁群众利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地产评估机构维护房屋拆迁管理主管部门

摘要:200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厅会同建设厅等部门,从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人手,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成效。 确立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 2004年以来,针对城镇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会同建设厅共同制订下发了《自治区城镇房屋拆迁专项治理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的4项工作目标,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政府或政府拆迁主管部门接受拆迁委托、直接充当拆迁人,直接干预房地产评估价格的违规违法行为;纠正拆迁管理部门不按政策规定要求,违规发放《拆迁许可证》的问题;制止和纠正不按法定程序,强制拆迁和野蛮拆迁的行为;整顿房地产评估机构和拆迁单位,严厉查处虚假评估和挤占、挪用补偿安置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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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察

《中国监察》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重要通知:《中国监察》已正式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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