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评选结果表彰系统先锋模范圆满先进工作者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精神
摘要:2005年4月初,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下发《关于评选全国方志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中指组字[2005]1号),在全国方志系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工作。同时,还与国家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评选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31号),在指导小组独立开展的评选表彰先进工作的基础上,评选表彰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为此相应成立了全国方志评选表彰先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全国方志系统评选表彰先进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经过各地区、系统、部门各级方志机构的精心组织、广泛推荐、逐级把关,两个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真审查,并分别召开两个评委会民主评选,最后将评选结果再分别报两个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过半年多来的紧张忙碌,上述一系列工作已于近日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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