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关监管管理办法东北三省港澳台同胞实施方案申请单南省
摘要: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黑龙江省自2016年8月1日起,将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据财政部报道,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海关总署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业务海关监管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 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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