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忠炜司法文书职能分工深文巧诋虚实
摘要:本文意在讨论诸如爰书、劾状、奏谳、议狱等与司法活动相关资料的价值问题。确切地说,是对作为“第一手资料”的出土简牍文献可能具有的局限性进行考察。虽然它们出土于距今约两千年前后的墓葬或遗址中,却也无法保证自身所记载的内容就完全可信。不论是起事的下僚,抑或是决断的上官,均可能在无意或有意中影响到文书记录的真实性。贪赃枉法之外,有时,为了追求破案,也为了累积功劳,会以刑讯等为手段来还原“真相”,也会以文书“修辞”来记录“真相”。无可挑剔的程序正义,措辞谨严的文书言语,却可能与“真相”背道而驰——将司法问题剥离于社会情境,忽略法治可能具有的局限性,很容易被材料牵引而行。如何辨析并发掘司法文书的史料价值,如何驾驭史料而非被史料所驾驭,在地不爱宝的时代依然值得不懈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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