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化昆旧唐书本纪谬误干支地震河西政事致仕
摘要:1.“(至德二载)三月癸亥,河西自去年冬地震,至是方止。辛酉,以左相韦见素、平章事裴冕为左右仆射,并罢知政事。以前宪部尚书致仕苗晋卿为左相。”(《肃宗本纪》)按:是月己酉朔,癸亥为十五日,辛酉为十三日,癸亥不当居辛酉之前。《新唐书·五行志》载:“至德元载十一月辛亥朔,河西地震,裂有声……至二载三月癸亥乃止。”《新纪》、《新唐书·宰相表》皆载韦、裴罢相在“三月辛酉”。足见两日记事皆不误,只是前后措置有误,应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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