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商建刚先用权审理思路侵犯专利权原有范围抗辩权专利技术在先技术
摘要:先用权是一项抗辩权,用于抵抗专利权的侵权指控。先用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六十九条,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此类案件主要涉及专利技术方案、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在先技术方案这3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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