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玉萍; 张培松驳回上诉侵权纠纷案维持原判改编权诉讼请求万达岳云鹏
摘要: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众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得公司”)与万达彩视传媒有限公司、新丽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公司”)及岳龙刚(艺名“岳云鹏”)关于音乐作品《五环之歌》侵犯《牡丹之歌》改编权一案作出了终审宣判,判决驳回上诉人众得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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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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