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帆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制度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人民当家作主
摘要:作为我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从1949年我国第一部宪法性文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七十五条,到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初步确立人民陪审制度;从1954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工作作出规定,到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再到201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的落地……我国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从未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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