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芮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刑事诉讼裁判者证明要求内心确信主观认识犯罪事实
摘要:我国将“排除合理怀疑”引入证明标准之中,是从过去注重外在的、客观化的证明要求,走向重视裁判者内心确信程度的重要立法尝试。这种立法尝试既不是对“证据确实、充分”标准的简单解释,也不是降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而是从裁判者主观认识的角度,重新确立裁判者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明标准。作为英美法系刑事诉讼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已经拥有很长的历史和较为完备的解释。但是,“排除合理怀疑”在我国适用的时间相对较短,相关规定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语境下,如何对“排除合理爪疑”逬行合理定位,如何防范裁判者滥用“排除合理怀疑”等等,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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