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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释》的理解与建议

作者:朱列玉举证责任转移债务处理司法解释例外情形受害者证据学

摘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存在诸多问题,致使实践中产生了部分第二十四条的无辜受害者。首先,第二十四条将举证责任转移到了举债的配偶一方,违反证据学原则,实践中也难以操作。第二十四条出台后,举债方的配偶必须举证证明该债务属于第二十四条虚假债务或恶意债务的两种例外情形,否则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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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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