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熊俊杰张平司法处理纠纷案借款合同2010年诉讼借贷法院审理
摘要:案情原告袁国良诉称:2010年2月,被告张平向其借款100万元,被告严良波提供连带保证。原告依约出借款项,被告拒不归还,故诉至法院。被告严良波辩称:被告张平已归还原告借款。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2月,原告袁国良与被告张平、严良波签订借款合同,被告张平向原告借款100万元,被告严良波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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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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