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春波广州市海珠区交通委员会车辆使用执法人员乘客天河区小汽车琶洲
摘要:案情回放2016年4月17日,一名乘客通过滴滴打车软件与蔡平取得联系,约定由蔡平驾车将该乘客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附近送至天河区棠下村,由乘客支付车费。当蔡平驾驶自己所有的小汽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将该乘客搭至棠下村时,被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的执法人员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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