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春波司法责任制司法体制改革案件办理司法公正总书记行政化司法权
摘要:在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司法责任制改革居于基础性、关键陆地位,被形象地称为必须要牢牢牵住的‘牛鼻子’。回望过去,我国的司法权运行具有明显的行政化色彩,案件办理由院、庭长层层审批.一定程度上存在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判审分离、权责不清的问题,这导致了既难以有效保障司法公正,也很难追究违法审判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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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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