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曙光刑事庭审法庭审理繁简分流庭前准备诉讼证据案件事实裁判理由州法院
摘要:近年来,台州法院在统筹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各项措施的同时,将有效发挥庭前会议功能作为重点领域进行探索,着力构建以繁简分流为前提、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法庭审理为重点的模式,促进“以侦查为中心”到“以审判为中心”的转变,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最大限度防范剜隈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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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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