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庭梅; 许波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案例指导制度法律适用北京未注册商标商标异议纠纷案件
摘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审理一起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件时遇到了棘手问题。该起案件中,贺某对包括涉案“飘柔”商标在内的大量知名商标进行了恶意抢注申请,但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仅针对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规定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为由宣告无效,而对尚处于授权审查中的未注册商标则没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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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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