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开举责任体系行政补偿赔偿责任补偿责任国家责任合法行为违法行为责任理论
摘要:通说认为,国家责任可分为赔偿责任和补偿责任,补偿是由于合法行为引起的,赔偿则是由违法行为引发的,然而按照结果责任理论来看,两者并无实质性差异。当前我国公法学界,对于赔偿的重视程度要远大于补偿,而实际上补偿比赔偿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补偿制度的产生要远远早于赔偿。介于篇幅所限,本文仅从行政补偿责任体系建构的角度略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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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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