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春波立案工作当事人诉权上海法院立案登记制司法文明现代社会立案审查人民法院
摘要: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是现代社会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准。诉权行使的第一步,就是立案。作为收案数量上的绝对“大户”,上海法院的立案工作一直处于高强度运转。2015年5月1日起,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这对于上海来说,虽然有挑战,但整体过渡比较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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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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