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延丽萍其他费用卡人个人征信个人信用报告贷记主卡风险隐患透支消费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摘要:案情回放:因透支信用卡未还款被银行诉至法院原告山西省某银行向法院诉称,经被告张某申请,该银行为其发放了授信额度为1万元的信用卡,截至原告起诉之日,张某的信用卡人民币账户欠款本息合计10550.08元。其中,本金6469.50元,利息3528.71元,滞纳金402.27元,其他费用149.60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被告张某均以未办卡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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