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卖官官员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有期徒刑马德
摘要: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收受17人贿赂款600余万元,2005年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之后,其经过两次减刑减为有期徒刑18年。7月3日,二中院经审理再次准予马德减刑一年,这是马德的第3次减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中国审判》(CN:11-541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299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330723 评论 48
人气 288573 评论 60
省级期刊
人气 253861 评论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