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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受案范围及与本部关系的思考

作者:汤维建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受案范围跨行政区域民商事案件功能意识法院设置管辖范围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要有一个明确的、聚焦的功能意识,也就是说,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巡回法庭,不在于扩大最高人民法院的编制和规模,而主要在于,借助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国家性特征和优势,扩大最高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从而使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说的“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能够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的直接审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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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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