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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同抢劫犯罪未完成形态的认定

作者:王纪锋犯罪未完成形态抢劫被告人张某喷射器摩托车交界处上蔡县

摘要:案情回放:一次抢劫未得逞又共同实施两次 2013年S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张某(外号“老黑”)、刘某预谋使用辣椒喷射器进行抢劫,之后张某、刘某乘坐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前往河南省遂平县与上蔡县交界处由蔡岗通往吴集东西向的水泥路上伺机对他人实施抢劫,刘某某发现目标后喊“老黑”即示意张某和刘某动手,因二人未理解刘某某的意思而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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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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